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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科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资阳市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体评审专业见附件)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申报中级职称。受理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书面委托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工业设计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规〔2022〕10号)、《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3〕7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本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登陆系统选择资阳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委托评审选择“委托评审”。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图片、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初审。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在资央属企业需由驻川总部出具书面委托函,由属地经信和人社部门初审。 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按属地原则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区)经济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顺序审核后,提交中评委审核。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此程序申报初级职称,但需当地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委托。 安岳县、乐至县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中级职称,雁江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属地书面委托后,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区)经济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顺序审核,并在申报系统选择委托后,提交中评委审核。 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中级职称,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中评委审核。 (四)复审。中评委对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县(区)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汇总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资央属企业,经驻川总部、当地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属地经信部门汇总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属委托评审的,需提交委托函,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六)答辩。中级职称全员答辩,初级职称中非本专业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及其它评委会要求答辩的人员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信息,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工作。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经对申报资格再次进行核实后,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复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职称资格。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由申报系统反馈各委托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评审通过后,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本申报系统查询并下载。 四、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 (二)申报材料规范。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5.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图片(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6.破格申报材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8.论文论著。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未发表论文的人员,需提供完整的各类报告、案例分析、规程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 9.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4年3月—8月)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12.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当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13.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4.经济效益证明(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15.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其主管部门确认审批材料。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三)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五、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未填写时间、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8:00 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00 未按时间报送和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现场收件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婧,电话:028-26111046,报送地址: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资阳市市政府2号楼0724室)。 七、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类别栏目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三)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现实表现、业绩贡献、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各县区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书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人社部门撤销。 (六)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七)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九、监督投诉 受理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13568559995。 附件: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 四川省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1.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车辆工程等。 2.能源电力 热能动力工程、新能源发电技术、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 3.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通信装备与系统、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广播中心工程、电视中心工程、广播电视覆盖工程、电影工程、电子工艺工程等。 4.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有色金属矿冶工程、冶金机械等。 5.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化工仪表及自动化等。 6.医药工程 药品(含化妆品)。 7.制药工程 医药产品生产工艺设计、产品检验、技术指导等。 8.轻工工程 制浆造纸、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工程、酿酒工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家具工业、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 9.纺织工程 纺织、化纤、染整、丝绸等。 10.煤矿工程(矿山工程) 采矿业、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选矿、矿山机电、矿山火工等。 11.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 12.白酒工程 白酒生产、白酒科研、白酒质量等。 13.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交叉与前沿设计、服务设计等。 14.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简称安防工程) 安防工程设计、安防产品研究制造、安防系统集成、安防技术服务、安防信息应用与安全等。 15.地震工程 地震监测、地震预警、地震预报、震灾防御、灾后救援等。 16.石油工程 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油气储运工程等。 17.气象工程 18.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节能工程、低碳工程、节水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工业领域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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